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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的商品房入住8年,发现一个卧式墙壁凹陷,出现裂缝,物业说里面墙体水泥脱落,房子质量问题,但是保修期已过,让我自己承担,可投诉吗?质量这么差!

损害赔偿
2023-06-19 19:17: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房屋墙体裂缝没有具体的赔偿标准,一般质量问题只负责保修。如果是严重的,就要走法律程序。如果交付使用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的,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该要承担相应的修理责任。如果出卖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拒绝修理或者拖延修理的,买受人可以自行修理或者委托他人修理,修理期间造成的一切损失都由卖方承担。根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楼房出现质量问题可以到住建局投诉。
    建设单位(开发商)是房屋质量缺陷保修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做好房屋质量投诉的协调处理工作。投诉人在房屋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应当先与物业管理单位联系,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质量问题的类别,按物业管理的规定进行维修。对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应当通过物业管理单位或直接与建设单位联系,协商进行保修处理。协商无果的,可以向质量投诉处理机构投诉(当地住建局的质检站)。

  • 房屋墙体裂缝赔偿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确定,属于保修范围内的一般质量问题的,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或者承担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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