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社会团体法人一定是法人代表吗?

其他
2023-06-20 09:42: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社会团体法人与法人代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 你好,法人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
  • 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不一样的。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且必须为自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
    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法人和法人代表是不一样的。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而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且必须为自然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十七条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第五十八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法人成立的具体条件和程序,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法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依照其规定。
    第六十一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社会团体法人是指人民群众按照法定程序自愿组织起来进行非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类社会组织。社团法人又称法人型人合组织,其以人的组合为成立的基础。如工会、妇联、学联、各种学会及研究团体。原则上社会团体取得法人资格均需登记,登记的主管机关是国家民政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民政部门。但在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况下,无须登记,自社会团体组建完成后即具有法人资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