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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名下有公寓,配偶有房子,我的公积金能取出来吗

劳动纠纷
2023-06-20 09:36:16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的公积金是可以取出来的。
  • 建议到公积金进行询问具体事宜。
  • 搜集证据,必要时了诉讼维权
  • 咨询下公积金管理中心,
  • 法律分析:可以。配偶名下有房产,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配偶有房且该房屋为自有住房,在对该房屋进行翻建或者大修时,是可以申请提起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还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配偶有房能提取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有住房公积金的,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是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起公积金的。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可以。配偶名下有房产,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配偶有房且该房屋为自有住房,在对该房屋进行翻建或者大修时,是可以申请提起公积金的。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还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向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进行咨询。
  • 你好,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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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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