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也会侵犯孩子的隐私权,情节严重的才算犯法。隐私权是一种基本
人格权利。是指
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关于隐私权的明确规定只是在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第二条进行了确立,但关于隐私权的保护却体现在了《民法通则》、《宪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侵权责任法》、《刑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中。
隐私权有如下法律特征: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公民即自然人,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的秘密(实际上即
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不具有隐私所具有的有公共利益,群体利益无关的本质属性。
2、隐私权的客体包括个人活动、个人信息和个人领域。
3、隐私权的保护范围受公共利益的限制。
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的主要表现形式:
根据国情和社情,下列行为可归入侵犯隐私权范畴:
1、未经公民许可,公开其姓名、肖像、住址和电话号码。
2、非法侵入、搜查他人住宅,或以其他方式破坏他人居住安宁。
3、非法跟踪他人,监视他人住所,安装窃听设备,私拍他人私生活镜头,窥探他人室内情况。
4、非法刺探他人财产状况或未经本人允许公布其财产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