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前天交的购房订金,现在不想买房了,怎么退回

合同纠纷
2023-06-20 11:14:54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如果您在购房订金交纳后,因为某些原因不想购买房屋,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款的要求。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款,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如果您在购房订金交纳后,因为某些原因不想购买房屋,您可以向开发商提出退款的要求。如果开发商拒绝退款,您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 您好,请问目前有和对方沟通吗
  • 一、不想买房怎么退还购房定金
    1、不想买房退还购房定金的方式如下:
    (1)购房者可以与出卖人协商退还定金;
    (2)如果出现不可抗力造成无法签订买卖合同的,可能要出售人返还定金,双方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返还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交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交购房定金的注意事项如下:
    1、交定金时要和开发商签订定金协议或购房协议书,不能只在口头上承诺。如果没有签订协议,定金就没有法律效力。
    2、将退定金写进协议书,在购买新房时,交的定金能不能退,成为大多数购房者关心的问题。如果不能保证之后买房交易顺利进行,在签订协议的时候,将退定金的相关条款写入协议书中。到时按协议书中的规定解决问题,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 买房交了订金买不起可以退。双方协商一致或因开发商一方过错的可以退。买方向开发商交付的是订金实际上是一种预付款的性质,一般双方当事人可以对购房订金相关事项进行约定或协商退款。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订金。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交了购房定金之后不买了,如果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付款的,出卖人可以不予退还定金。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建议协商 协商不好可以起诉的
  • 你好,订金交了多少钱?这个是可以退回的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