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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是不是选举产生?是不是一定是房产主。

房产纠纷
2023-06-18 10:01:0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业主委员会成员是房屋产权证房主。业主委员会成员由业主共同决定,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行使共同管理权的一种组织形式。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是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4、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九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考虑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条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但是,只有一个业主的,或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成立业主大会的,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 法律分析:业主委员会投票比例是公房业主和开发商业主所占有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的1/2。业主委员会根据物业管理区域的规模由5~15名委员单数组成。业主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业主委员会主任在全体委员中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主任可以聘任秘书1名,负责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法律依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由5至11人单数组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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