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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期间,以结婚为目的送出去的金首饰分手后能拿回来吗

婚姻家庭
2023-06-18 11:23: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可以往回要,但要看性质,如果彩礼性质好要,如果仅仅是示好、赠予性质的就不好要。
  • 对于恋爱期间赠送的东西,如果数量不多、价值不大的,不能按照同居财产进行分割,分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但是,如果属于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对方的大额财产,属于可返还的彩礼的,或者有可撤销赠与的情形的,可以要回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 婚前赠与的可要回来,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果在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贵重物品,比如车子、房子等,实践中因将这种恋爱消费认定为彩礼,所以只要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那么分手后是能让对方返还的。但像男女双方为日常交往所消费而赠送的礼物,如520微信红包、化妆品等,这种情况是不能将赠与要回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通常来说,恋爱期间,互赠的小礼物在双方分手时要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大额赠与不同,给付方是建立在将来缔结婚姻、共同生活的基础上的,这样的赠与是具有针对性和有条件的,在双方没有办法继续履行婚约并结婚的情况下,理应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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