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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免全体业委会成员的业主大会应该由谁来组织召开?

房产纠纷
2023-06-19 14:57:2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应该由超过二分之一的业主进行召开
  • 您好,由持有20%以上投票权数的业主提议,业主大会可以决定是否终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全部终止即为罢免整个业主委员会。召开临时业主大会后,再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罢免投票
  • 您好,业主大会是小区的业主组成的对于小区内事务的自主决定会议。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业主大会规程的规定,召开业主大会的流程如下:1、业主大会的定期会议由业主委员会按照业主之间在选举业主委员会时订立的规则按期召开,同时需要召开临时紧急会议时可以由20%以上的业主共同提议可以召开;2、召开会议时需要在15天之前通知小区内全体业主,具体方式可以是公告或者挨家挨户的通知都可以
  • 既然有了业委会主任,证明已经有业委会。我们要理清楚业委会委员与业委会主任是如何产生的。业委会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全体业主的人数票和面积票要双过半的候选人才能当选业委会委员,所以业委会委员的罢免同样需要全体业主重新投票并且要双过半才可以罢免其委员资格。业委会主任是由已经成立的业委会成员选举产生,过半数同意就可以免除主任职务,过半数同意就可以重新选举产生新的主任,重新选举后,要进行公示,并在街道、民政局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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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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