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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说立案了,但不给立案通知书合法吗?

行政纠纷
2023-06-19 11:50:5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不是必须给到报案人。公安机关立案通知书一般是会给到报案人的,如果该报案人与案件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如果不是可以不进行通知。
  • 您好,不给立案通知的原因是什么。
  • 您好,正常是要给立案通知书的。
  • 你好!是民事还是刑事案件的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立案不给不立案通知书的,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
    1,签字只是你签收,收到这份不予立案通知书的文件。

    2,如果你对不予立案通知书,不予认可的,可以申请复核,相关的期限会在不予立案通知书的文末记载。

    3,请留意,如果申请复核的,必须在期限内申请。
    不予立案决定书,依法由受案单位做出,而不是公安局的法制科。
    公安局的法制科,是公安内设机构,且法制科也是案件审查机关,因此,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下达法律文书。
    对不予立案决定书不服的,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申请复议。


    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不是不签哦。
  • 法律分析:派出所不立案。大部分原因是因为没有达到立案条件。比如时间不够,证据不够,事情性质太轻微,所以得根据要立案的案件性质,查看相关文件,来找出原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1、有犯罪事实。2、涉嫌犯罪的情节、或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3、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 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 法律分析:立案是有特定的法律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如果立案不给不立案通知书的,控告人可以申请复议。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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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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