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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老公结婚前买的房子,现在结婚后还有几年房贷要还,说用我的彩礼钱还就加上我的名字,想问一下,如果以后厉害,我会分到多少,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家庭
2023-06-19 10:30:3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加上你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不加名就不是,但婚后还贷的款项可分配。
  • 是的,这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 属于共同财产,只要加上你的名字,且没有约定各自份额,那么就应该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加你的名字,那么婚后还贷部分(包括升值部分),可以比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 您好,房子是谁出钱买的呢
  • (1)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登记在出资方名下的,就是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一方婚前购房,登记产权人为夫妻双方,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建立婚姻关系则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建立婚姻关系则实践中法院一般按彩礼纠纷的处理原则判决,出资方可以主张返还;如果是婚后取得产权证,那就是一般的赠与,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你好,夫妻共同财产是你们婚后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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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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