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办理
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人员之间的暴力行为,可能构成
家庭暴力,没结婚打人也算家暴
非共同生活的其他人的暴力行为,不构成家庭暴力
根据《反家暴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