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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一下:我有一个妹妹在广东工作,2011年开始在一家工厂上班,一直没买社保,2018年满50岁,然后以返聘形式在该厂工作,如果要补交社保的话,大概要补交多少钱?谢谢

劳动纠纷
2023-06-16 21:33:3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社保以后可以补交。若劳动者有工作单位的,用人单位可以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补缴申请,并根据核定的数额进行补缴;若是个人补缴社保,可以自行前往社保经办机构申请补缴,将费用缴纳补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按照目前司法实践,你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单位给你补交社保,一个月后无果,你可以以单位未依法购买社保为由提出被迫辞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
  • 法律分析:员工可以申请单位补交社保的,这是你应该享受的权益和福利之一。 同时,申请经济补偿,工作一年,按一个月工资标准计算,依次类推。 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 用人单位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书面补缴申请,并提交申请补缴期间与被保险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以及工资收入凭证,经确认后,由企业和职工个人从规定实行企业和个人共同缴费之月,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一条 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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