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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案辩护,找答案

刑事案件
2023-06-20 10:54:12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盗窃罪有以下情节是可以从轻量刑的: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
    (二)未遂犯的;
    (三)从犯的;
    (四)自首、坦白、立功的等。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 你好你可以说说具体案情吗OU
  • 你好,在的,具体盗窃了多少钱
  • 可以依法争取轻判进行处理
  • 这个问题可以直接进行交流
  • 盗窃案辩护词需要写明辩护人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的调查、辩论意见,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法律依据:盗窃案辩护词需要写明辩护人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的调查、辩论意见,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盗窃案辩护词需陈述辩护人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的调查、辩论意见,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对未到庭的证人的证言笔录、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应当当庭宣读。审判人员应当听取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庭审理过程中,对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证据都应当进行调查、辩论。 经审判长许可,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并且可以互相辩论。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 盗窃案有以下程序:
    1、发现被盗立即报警;
    2、公安机关立案;
    3、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的证据材料;
    4、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提起公诉;
    5、法院进行判决。
    根据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立案的机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一十条立案的材料来源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六十九条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第一百八十五条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三百零一条
    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没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侦查部门应当在立案后二年以内提出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或者逮捕措施的,侦查部门应当在解除或者撤销强制措施后一年以内提出移送审查起诉、移送审查不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意见。
  • 您好!盗窃属于刑事案件,现在到了那个阶段,具体需要详细了解一下
  • 您好!案子到哪一步了?具体情况进一步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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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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