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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做医疗鉴定

医疗纠纷
2023-06-22 22:24:3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1、司法鉴定机构指派鉴定人;2、鉴定人制定鉴定方案:鉴定方案时鉴定人实施鉴定的步骤和方法,鉴定人应根据案件的具体医疗资料,制定符合个案的鉴定步骤与方法;
      3、召开听证会:医疗损害鉴定应当由法官、医患双方当事人、鉴定人共同参与的听证会。听证会的过程及结果是医疗损害鉴定最为重要的,鉴定人会听取双方陈述意见并就相关问题听取双方的辩论意见,我律所有专业的主任医师代理出席此过程,避免患方因对医学知识的匮乏造成自己的权益不能得到支持。
      4、综合分析:综合分析是对鉴定中发现的问题及其在案件中的作用进行全面、综合的分析、研究和判断。
      5、鉴定的记录和符复核。
  • 是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或法院来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的。
  • 不要去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细节流程可详细沟通
  • 鉴定非常关键,需要结合案情选择鉴定机构和鉴定方式
  • 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有:
    1、双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应当达成一致,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事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的一年内申请行政处理,卫生行政部门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办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方式有:
    1、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可以共同委托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组织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可以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第二十一条
    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
  • 医疗事故的鉴定方式有:
    1、双方当事人采取协商方式解决争议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当事人申请行政处理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起诉后申请由法院委托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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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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