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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没有约定工程欠款利息。法院支持的工程欠款年利率最高是多少

建筑工程
2023-06-16 12:09:5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在计算欠付工程款利息时,欠付工程价款的本金数额应当具体明确;对于欠付工程价款的利息计付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工程价款利息的起算时间应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若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起诉之日。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工程欠款的利息怎么计算?
    (一)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二)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三)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对于如何确定“应付工程款之日”,司法解释区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1、当事人对工程款支付时间有约定的,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以双方约定的付款时间作为计付利息的开始时间。2、当事人对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应视为付款时间:(1)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 合同纠纷欠款利息计算法律规定如下:
    1、合同约定支付欠款利息的,按合同约定执行,但利息不超过法律规定,年利息不超过36%;
    2、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支付欠款利息,双方可以协商补充协议。协商达成协议的,签订补充协议,按照补充协议执行;
    3、双方就欠款有约定违约金的,欠款一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但不能同时主张欠款利息;
    4、合同属于贷款合同的,合同中未约定欠款利息的,视为无需支付利息,债权人不得主张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工程款欠款利息的计算是:如果双方的建设施工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的利息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没有约定利息的,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法律依据:工程款欠款利息的计算是:如果双方的建设施工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的利息利率和计算方法计算,没有约定利息的,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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