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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行政拘留疫情期间没有执行,放开之后要求执行,不去执行会有什么后果

行政纠纷
2023-06-21 13:38:28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不服行政处罚可以申诉或者直接向法院起诉。不能选择不执行。
  • 你好,不配合执法部门,执法部门会强制进行执行。

  • 疫情期间对于确需做出行政处罚拘留的,可以先做出行政处罚,办理暂缓拘留。
    暂缓执行不是不执行,是因为疫情期间为了安全拘留所暂不羁押,等疫情过去了就要执行了。
    除非是这个案件有问题,在暂缓期间发现不应该或者不适用拘留的,公安机关做出停止拘留决定或者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不然等拘留所开始收拘时,应该会继续执行拘留。
    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八条 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第一百一十条 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交纳保证金,暂缓行政拘留后,逃避行政拘留处罚的执行的,保证金予以没收并上缴国库,已经作出的行政拘留决定仍应执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或者行政拘留处罚开始执行的,公安机关收取的保证金应当及时退还交纳人。
    第九十二条 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第九十四条 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权陈述和申辩。公安机关必须充分听取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意见,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的陈述、申辩而加重处罚。

  • 是可以申请再审的
  • 情节严重,可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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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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