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误导签了拆迁协议怎么办?

征地拆迁
2023-06-15 23:49:3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拆迁协议弄丢了的处理:
    1、带上当事人的派出所户籍证明,身份证,拆迁补偿协议上所列的被拆迁房屋的房产证复印件等证明性的文件资料。
    2、到当地拆迁办,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借用复印一份。
    3、委托律师启动调查程序。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具体管理工作。
    房地产权属档案管理业务上受同级城建档案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下列文件材料属于房地产权属档案的归档范围: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土地来源证明、房屋拆迁批件及补偿安置协议书、联建或者统建合同、翻改扩建及固定资产投资批准文件,房屋竣工验收有关材料等。
  • 法律分析:需要看拆迁办的规定。拆迁协议已经签字就应当具有法律效力,如果被欺诈的情况下签订向法院请求变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因重大误解签订了补偿协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补偿协议。重大误解的当事人需要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