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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了公司不给交保险了,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纠纷
2023-06-17 15:48:4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如果是女性的话,达到退休年龄了。 男性的话,可以要经济补偿金
  • 公司没有给员工买保险是需要进行赔偿的

  • 有经济补偿金,按照工作年限进行发放。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按年限赔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

  • 如果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保,用人单位应该补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这是劳动者的权利,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参加养老保险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向单位主张:1,支付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的经济补偿。2,补交存在劳动关系期间的社保。3,如果为未签劳动合同,应支付最多12月的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年满50周岁后,用人单位不给交保险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女性年满50周岁后,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不再属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属于劳务关系,不再属于劳动 关系,用人单位无需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男性年满50周岁的,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不给缴纳的,劳动者可以去劳动局进行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本项规定也适用于工作条件与工人相同的基层干部。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四)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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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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