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2月9日入职,5月9日转正,我每月是15号发工资。工资怎么发呢?

劳动纠纷
2023-06-16 11:08: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工资一般按月发放

  •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约定15日发上月工资结果月底才发,算拖欠工资。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用人单位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日期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现在单位每月15号发放上月工资,不属于押半个月工资,是合法的工资发放方式,只要每月都按时足额发放上月工资,就不存在押工资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 作时间的部分,应视为延长工作时间,并应按本规定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


  • 一般规定15号发工资,发的是上个月一整月的工资,当月的1-15号工资是下个月才发的。如果离职了 剩下的十五天工资也是下个月才发的。
  • 1.每月15号发生个月的工资,一般不算压工资
    2.工资发放时间,根据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不同,而不同,可以在本月发放本月的工资,也可以是本月发放上月的工资
    3.用人单位工资的计算期间,与会计期间应当是一致的,即每月工资计算期间,为某月1日至某月月底,按实际公历日历天数计算
  • 你好,积极沟通,维护自身,解决问题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工资基数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纠纷 568
工资多少要交税?
个人所得税 31192
工资多少要交税?
职工工资有了“行业标准”
最低工资保障 39166
职工工资有了“行业标准”
民事债务纠纷无力偿还多久可以结案
债务追讨 2030
民事诉讼执行期限过了怎么办
债务追讨 1495
欠钱纠纷律师怎么收费
债务追讨 1075
因欠款纠纷起诉的开庭流程
债务追讨 985
判决抵押无效如何处理
抵押担保 825
民间欠债不还怎么起诉
债务追讨 740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