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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工地干活 单位成认工伤 骨折了 符合工伤条件 但是单位不想给报 说要强求报就下岗3个月 他们说他们有内部条例 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23-06-15 18:10:2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1、可以让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如单位拒绝赔偿,个人申请,期限为一年;
    2、待伤情稳定后,如留下残疾,可以申请伤残鉴定;
    3、如构成伤残等级,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4、如单位拒绝赔偿,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5、如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确认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认完劳动关系后,你就可以凭借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出来后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构成几级,如果构成就可以起诉,要求单位赔偿。最后结果出来后,如果单位拒不执行,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不给报工伤,可能是不想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受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包括福利。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确认你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确认完劳动关系后,你就可以凭借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等材料到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出来后看是否构成伤残等级,构成几级,如果构成就可以起诉,要求单位赔偿。最后结果出来后,如果单位拒不执行,可以向当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用人单位不给报工伤,可能是不想承担相关的赔偿责任。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受伤,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包括福利。单位拒绝支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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