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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欠别人的钱,但欠条不是我自己写的,我欠钱的那个人对我申请了支付限制,跟他协商了人家不愿意,

债权债务
2023-06-15 15:47:1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遇到他人欠钱不还,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法维护权益,符合有关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债务人不履行支付令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 别人欠我的钱,欠条要写明债权人和欠款人的姓名、住所等身份信息;欠款的种类、币种、原因;欠款的数额、利率、期限;以及还款的时间、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重要的条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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