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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搬迁,员工不愿去,赔偿怎么赔付?

劳动纠纷
2023-06-15 17:06:12
共有28位律师解答
  • “公司搬厂员工不去,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你好,工厂搬迁员工不去补偿标准是:用人单位解除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你好,搬迁出本市没?劳动合同约定工作地点没?如果未约定又出了本市的,可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补偿N。
  • 你好!公司搬厂员工不去,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你好,现在具体什么情况,您可以和我沟通一下,我会尽力帮助您的 。
  • 工厂搬迁,员工不愿去工厂搬迁,员工不愿去
  • 你好,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诉讼处理
  • 你好,要看你这边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 你好,这个是从哪里搬到哪里的呢。
  • 你好 入职多久了,有劳动合同吗
  • 你好,深圳市内搬迁没有补偿。
  • 你好,可以走劳动仲裁立案处理
  • 可以要求赔偿,工作多久了呢
  • 您 好,可以申请案劳动仲裁
  • 您好需要知道搬迁是否跨市
  • 你好。搬迁有没有跨市区?
  • 你好,可以解决,可以解决
  • 你好,这边具体工作多久了
  • 从什么地方搬到什么地方呢
  • 你好,这边可以协助处理
  • 工厂搬迁赔偿会有两种情形,工厂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继续维持合同或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向劳动者给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工资主要是指近12个月的平均工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不满半年按半年计算。
    工厂搬迁,员工不去的,否给予经济补偿,要具体衡量企业搬迁的距离及合理性因素,一个区之间搬迁,对员工工作生活影响不大的,公司可以不补偿。
    但是如果劳动地点发生变更的,必须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协商不一致的因为劳动地点的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 厂里搬迁员工是否有赔偿,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别是:
    1、工厂搬迁,如果未辞退员工的,没有补偿;
    2、如果因搬迁而辞退员工的,则有补偿。员工在工厂工作每满一年的,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补偿。
    拆迁实施中,拆迁人应对承租企业补偿的项目有哪些
    在法律实践中,企业拆迁补偿主要分为三部分:
    1、拆迁资产补偿,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
    2、拆迁费用补偿,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3、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工厂搬迁工人不愿意去的赔偿标准如下:
    1、如果合同内有约定搬迁地点,工厂在约定地点区域内搬迁,工人不去,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如果合同内没有约定搬迁地点,或者工厂搬迁到约定地点之外,工人不去,是有经济补偿金的,这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形,工人不愿随迁的,工厂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合同,在解除合同时一次性结清工资,同时需要给予员工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该工资是过去十二个月全部工资的平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你好,有纠纷可以直接起诉维权。
  • 需要先给你们安排工作条件
  • 您好 是半里市区的吗 离开深圳市区有赔偿
  • 你好,是遇到经济纠纷了吗
  • 你好是哪里搬到哪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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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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