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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打要漂移到我家地上造成损害,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3-06-15 09:17: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导致农作物、经济作物减产、死亡,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被人打了可以主张赔偿受害人为此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误工费。上述费用可以由当事人之间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可以根据实际损失协商解决,进行人身损害赔偿,受害者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涉嫌故意伤害,打人者需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民法规定被别人打了的处理方式为:报警后申请伤情鉴定;如果伤情达到轻伤及其以上,即可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并给予民事赔偿。如果只是轻微伤,则只能要求民事赔偿,但是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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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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