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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成立党支部,需要哪些流程和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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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5 10:22:2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1.请示:非公企业向所在地党工委提交成立党支部的书面请示(盖企业印章)和相关材料。
    2.转移组织关系:将企业所属党员的组织关系转入所在地党工委。
    3.批复:所在地党工委经了解企业情况和党员情况后,批复该企业的请示内容。
    4.呈报党支部书记候选人和委员候选人的报告给所在地党工委。
    5.批复:所在地公委审查企业党支部所呈报候选人资格后,同意企业党支部的请示内容。
    6.做好支部选举准备工作,制定选举办法、印制选票、准备选票箱、选举结果报告单等。
    7.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进行选举,选举出支部委员会委员,并宣布选举结果。
    8.选举支部书记(含副书记),在当选支部委员中选举产生支部书记(含副书记)。
    9.将选举结果书面报所在地党工委审批。
    10.所在地党工委书面批复。
    11.刻制支部印章,持所在地党工委关于同意成立基层党组织的批文刻制公章。
  • 法律分析:没有法律规定民营企业必须建立党支部,只是三人以上的党员他们自己要成了党支部.采取的是自愿原则。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 若企业或其他组织成立党支部的,则具体的成立流程应当包括:与上级党委沟通;上级党组织批复同意成立支部;主持召开选举;选举结果报上级党委审批等。根据我国《中国共产党章程》的有关规定,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十九条
    党的地区委员会和相当于地区委员会的组织,是党的省、自治区委员会在几个县、自治县、市范围内派出的代表机关。它根据省、自治区委员会的授权,领导本地区的工作。
  • 没有法律规定民营企业必须建立党支部,只是三人以上的党员他们自己要成了党支部.采取的是自愿原则。设置党支部总的原则是要有利于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有利于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加强,有利于党的领导的加强和改善。法律依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 第十七条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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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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