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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民事纠纷,被别人打了,但没有还手,派出所调解了。被打的会留下案底或者记录吗?

行政纠纷
2023-06-14 16:33: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属于行政处罚的范围
  • 被人打了,公安机关会对你被打情况进行调查,那么只能对殴打你的人进行处罚,而不能对所有的人进行处罚,你被五个人打伤,派出所按一人和一个人架处的,有证据证明是五个人打的,做法医鉴定,法医鉴定文书上的案事简要是因故受伤,在论证上,没有论证CT影像诊断报告结果,鉴色书上没写鉴定结论,只写的鉴定意见,意见为轻微伤,当事人受到行政处罚,拘留十五天,对做出的结案不服,冤枉,恳求司法公正,维权。


  • 会不会有案底,要看具体案情,还有最后怎么处理的。简单说,受到刑事处罚就有案底;没有受到刑事处罚就没有案底。
    至于说什么“别人打你你还手”那些是案件的案由,案由在有没有刑事处罚记录这个问题上,完全没有用,严苛一点说,基本属于废话。
    不是说做了笔录就有案底,而是要受到刑事处罚之后,才有案底,也就是刑事处罚记录。
    在派出所只是做了笔录,而没有处罚,是不会留下案底的。
    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为"前科"。个人的刑事犯罪记录,存于当地或上至国家级的档案中,是自然人的历史另类表现。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讯问笔录的制作
    讯问笔录应当交犯罪嫌疑人核对,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当向他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犯罪嫌疑人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犯罪嫌疑人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犯罪嫌疑人请求自行书写供述的,应当准许。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犯罪嫌疑人亲笔书写供词。

  • 先到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进行调解,再和打人者及其家属进一步协商解决。记得保留对方打人证据,并保留就诊票据、伤情照片、伤情鉴定等证据,在调解及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到法院起诉,要求其进行相应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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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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