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您咨询一个涉及经济法及合同法的问题. 现我有五个同事共同投资合伙做一事业,考虑到大家是刚刚创业,尚缺少经验,亦考虑到成本等开支的问题,拟了两个方案:A:设立个体工商户,由五人中的一人到工商局备案成为经营业主,但我们五人私下再签订一份协议(此协议涉及到利润分配,权利义务等等,合同协议参合伙企业法撰写).请教:在遇到经济纠纷时,我们私下签订的这份合同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B:设立合伙企业,但我们其中一出资人为台湾籍户,他不能直接向中国境内投资,工商局里备案的是我们其中四个人的资料,但我们四人与外籍人士签订一份合同协议.请教:在遇到经济纠纷时,我们私下与外籍人士签订的这份合同协议是否受法律保护?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