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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问题

债权债务
2023-06-15 08:59:58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你好,你是借方,还是贷方?你可以简单描述下您的问题,给平台上的律师留言或者电话,平台的律师都是经过认证过的。
  • 你好!可以准备借款协议和轩帐记录起诉借款人要求还款付息。
  • 您好,什么时候借的,有没有借条、转账记录
  • 你好。具体的呢?你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
  • 可以诉讼追回,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聊聊。
  • 有证据吗?可以详细说一下
  • 你可以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
  • 您好,方便电话沟通一下吗
  • 民间借贷主要有以下纠纷:
    1、没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纠纷;
    2、没有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借款事项约定不清楚的纠纷;
    3、利息约定过高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纠纷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民间借贷有下列纠纷:没有订立书面的借款合同、借款事项约定不清楚的纠纷;没有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的纠纷;以及利息约定过高或者没有约定利息的纠纷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放贷款等相关金融业务引发的纠纷,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民间借贷中需明确的事项是:
    1、民间借贷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民间借贷的主体双方意思表示真实;
    3、明确约定的利息和利率;
    4、须注明借款用途、还款日期以及还款的方式。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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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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