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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个体户老板自己有事放假了,应该要给员工工资吗

劳动纠纷
2023-06-14 11:39: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因为单位的原因,给员工放假,那么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应当向员工支付工资,超出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双方应当协商解决


  • 合法但是应给付员工工资。1、企业经营困难,为给员工安排工作,给员工放假是需要通知的,一般是使用公告的形式,并通知各部门负责人下达公告内容。3、非员工原因,单位未安排员工工作,单位是要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最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


  • 1、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连续工龄满6年不满8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计发。
    连续工龄满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100%计发。
    2、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由企业支付疾病救济费:
    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本人工资的40%计发
    连续工龄满1年不满3年的,按本人工资的50%计发
    连续工龄满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病假工资=(计算基数/21.75)×计算系数×病假天数。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第三条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第四条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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