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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前任谈恋爱期间贷了款

婚姻家庭
2023-06-14 07:35:07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以谁的名义进的贷款,由谁进行偿还。
  • 法律分析: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2、如果是赠与,一要看财物金额大小,而要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男女在恋爱期间为了结婚往往会提前赠送大额财产,这就构成附条件的赠与行为。由于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不一定都是以结婚为目的而给付的,因此要是当事人最终分手的话,此时赠与财物的一方是不能要求对方返还财物的。当然要是赠与的财物具有彩礼性质的话,由于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 这个要结合具体情况:
    1.如果是恋爱期间借贷,那么应于返还
    2.如果是赠与,一看财物金额大小,二看是否以结婚为目的或者为条件的
    3.对于男女双方互赠的照片,一方坚持要求退还的,应当说服对方,尽量返还
    4.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和一定数额的金钱,一般应予返还
  • 恋爱期间借款是要还的。且当事人需要区分普通借款和恋爱赠与行为,即当事人在恋爱期间,在七夕、情人节等特殊节日,向对方发送的具有特殊含义的金钱,一般不属于借款,而认定为赠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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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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