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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到人,我打了120送到医院,医生说没事建议回家休息3天,对方不愿意,后面自己要复查,后面复查的费用需要我支付么

交通事故
2023-06-15 16:01:42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需要的,属于治疗费用,后续复查只要是与本次事故相关的治疗确实由责任人承担。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复查有问题是交通事故导致的话需要
  • 你好,如果你是全责的话,复查的费用还是你出的
  • 您好!可以让对方去验伤,我们可以帮您处理。
  • 你好!交警有没有划分责任的
  • 是不需要的,不是必要费用的
  • 具体要看事故认定书


  • 法律分析:可以让交警部门通知双方,让交警主持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功的话,可以等治疗完毕后起诉;虽然现在也可以起诉,但是并不能马上解决医药费的问题,而且只能主张已经发生的费用,另外这时能够收集到的证据对起诉不利;如果没钱治疗的话只能找对方的保险公司、找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尽快起诉申请先予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先报警处理,民事纠纷另行诉讼解决
  • 你好,建议听从医嘱然后和对方协商
  • 你好,撞到的人严重吗报交警没有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服务!
    您当时报警了嘛,有交警部门出具的责任鉴定书嘛,赔偿要看双方在事故里面的责任划分的,其次,复查要说明确实和本次的事故确实有关系才可以的。您和对方好好协商一下呢,有什么问题您可以与我详细沟通,我来给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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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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