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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立案号如何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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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4 10:45:21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通过上网查询就能看到案件到了哪个阶段
  • 您好,你问的这个问题,稍后我给你解答
  • 你好 立案号可以打法院电话查询
  • 你好,立案的详细情况是怎么样的
  • 法律分析:立案号是法院等司法机关在立案后,对所收上来的案件按照性质的不同分别进行分类登记,登记的案件号码就是立案号。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的司法解释》 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民事起诉状时,对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且不属于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应当登记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必要相关材料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在补齐相关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后发现不符合起诉条件或者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裁定驳回起诉。
  • 可以带本人身份证去立案庭当面查询
  • 需要看是什么部门立案,是法院或者公安。具体情况如下:查询法院承办案件进度:当事人可以持有效证件到法院查询,或者关注法院公告。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三十八条规定,公告送达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和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体上刊登公告,发出公告日期以最后张贴或者刊登的日期为准。对公告送达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按要求的方式进行。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人民法院在受送达人住所地张贴公告的,应当采取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张贴过程。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另外,如果提问者是案件的当事人,其可以直接拨打相关法院的电话进行核实即可,法院有告知的义务。同时,当事人应该了解以下法律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
    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二、法院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要看是什么案件的:
    1、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行政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3、刑事案件: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行政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二条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 你好,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提供全国范围内案件信息一站式服务,从立案、确定审判人员、庭审、裁判、送达全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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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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