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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按揭买的房子,离婚时,女方有没有权利分割增值部分的钱

婚姻家庭
2023-06-14 11:40:03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后还月供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
  • 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增值部分是可以分割的
  • 你好,女方有权分割婚后按揭部分和相应增值。
  • 你好,具体情况可以详细说说嘛?可以分到的
  • 房子有没有登记女方姓名,方便电话沟通
  • 您好请问您现在是准备起诉离婚吗
  • 婚后是不是用共同财产还款的?
  • 你好,房产价值大概是多少
  • 婚前买房离婚增值部分是否要分割,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如果婚前购买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屋,而婚姻期间用共同财产偿还房贷的,在离婚时需要分割该房屋增值部分。
    如果是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全款买的房屋,则离婚增值部分不要分割。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离婚时另一方一般是无权分割增值部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在婚后所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按揭买的房子离婚后可以由双方协商分配,如果该房子是由一方首付并且还贷的,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还贷且登记在双方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财产一般是没权利分割增值部分的
  • 是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部分的
  • 如果没有在婚姻存续期间变为共同共有的财产的话,对于这个部分组成,你是不可以去分割的。
  • 您好,房子房产证是写的谁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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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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