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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租客,去年和我签了出租合同,今年他要续租,租金都给我了,但是不愿意签合同,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去年的合同约束内容还有效吗我的租客,去年和我签了出租合同,今年他要续租,租金都给我了,但是不愿意签合同,我想问问,这种情况,去年的合同约束内容还有效吗

房产纠纷
2023-06-13 13:32:4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补签一个,对双方都有保障。

  • 1、租房合同续租可以与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续租合同,合同中写明续租即可,也可以与房东重新签订租房合同,如果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法律分析:续租要不要签订合同,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如果不重新签订合同的,原租赁合同续约生效,变为不定期租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续租可以与房东协商签订房屋续租合同,合同中写明续租即可,也可以与房东重新签订租房合同,如果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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