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是开快递的,这个货从我这发出完好,然后商家收到货之后,说里面坏了,拒收,客户要求我赔偿

损害赔偿
2023-06-14 11:29: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需要对方提供相关的证据确认
  • 1、与快递代售点协商,表面快递破损,拒绝签收,要求赔偿。2、若快递代收点不予赔偿,可打电话给自己快递所在物流公司,说明情况,要求赔偿。3、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索取赔偿。4、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给快递公司压力,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1、与快递代售点协商,表面快递破损,拒绝签收,要求赔偿。2、若快递代收点不予赔偿,可打电话给自己快递所在物流公司,说明情况,要求赔偿。3、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索取赔偿。4、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给快递公司压力,要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法律分析:1、与快递代售点协商,表面快递破损,拒绝签收,要求赔偿。2、若快递代收点不予赔偿,可打电话给自己快递所在物流公司,说明情况,要求赔偿。3、如果协商无果,可以拨打消费者热线进行投诉,由消费者协会出面调解,索取赔偿。4、可以通过网络媒体曝光,给快递公司压力,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
    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
    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第四十七条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 你好,赔偿也按照约定的最高额
查看全部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