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感谢你上次的解答。以下是我前几天问你的问题:去年,我买了一部小灵通,但那是我联系别人帮我买了,但他却私自帮我与电信局签定了一份合同书,对要签定合同才能买小灵通我一点都不知道,而且那个联系人签的是我的名字,因为他是帮我买的嘛。一个月后我又私下把这部小灵通卖给了了别人,他因为欠费导致现在要交三四百的罚款。但另一位律师却是这样解释的:从“去年我联系别人帮我买了一部小灵通”这一句话分析可知,在法律上,你与你的朋友之间就成立了委托合同法律关系,你朋友是受托人,你是委托人,你朋友作为你的委托代理人从事代理活动,其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你(被代理人)承担。因此,你朋友签订的合同有效,该合同对你具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在这件事情中,你与电信部门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因而,电信部门无处罚权,对你的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不过,欠缴话费,属于违约,且如果合同约定,不得私下转让,则电信部门要你承担违约责任是有法律依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