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能要回抚养权。
非婚生子和婚生子所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是一致的,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抚养能力发生变化或者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可以要回抚养权的。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