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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的房子,但买房子的全款是由男方父母出的,离婚女方会分到房产吗?

婚姻家庭
2023-06-13 19:49: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如果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可以分割到房屋。
  • 您好,要看房产的登记情况,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女方可以分得房产。
  • 婚后买房不一定是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婚后买房,但是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且父母明确表示房子只登记在自己子女的名下,则该房子应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不是夫妻共同。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如果没有上述情况,那么婚后所买的房子一般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均有房屋所有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后买房离婚房子的分割:夫妻用共同财产在婚后买房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如果房产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但是出资的父母明确指定房子只归自己子女所有的,则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一方所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双方若签署婚内财产协议或已经对房屋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进行分割。
    2、双方若无任何约定且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需要进一步明确出资方式:
    (1)若父母全资出资,登记双方名下,那么除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情形外,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若父母部分出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双方名下,此种情形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有协议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的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解释(一)》第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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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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