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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商品房,合同上未注明,销售未告知小区内有回迁房,算欺诈么

房产纠纷
2023-06-14 16:20:0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可以起诉处理,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你好,未告知证据充足算欺诈的
    追问:合同上未注明算证据么
    解答:你好,可以算的,但是最好多有一些证据

  • 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欺诈的行为包括:将房地产分离出卖;与中介恶意串通;故意隐瞒产权主体问题,故意隐瞒具有优先购买权主体的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价格欺诈显失公平;一房二卖;非法转让限制房产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发生商品房欺诈行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卖房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构成诈骗罪的,承担刑事责任。法律依据:发生商品房欺诈行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赔偿,合同没有约定的,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卖房人不履行合同义务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构成诈骗罪的,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商品房交易过程中欺诈的行为包括:将房地产分离出卖;与中介恶意串通;故意隐瞒产权主体问题,故意隐瞒具有优先购买权主体的存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价格欺诈显失公平;一房二卖;非法转让限制房产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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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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