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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自己的小孩在学校不小心把别人的小孩手夹伤了怎么判定责任

损害赔偿
2023-06-13 09:47:56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双方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处理即可,有相关保险的报保险公司进行赔付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友好协商解决
  • 你好,建议与对方家长协商解决
  • 孩子在学校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学校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孩子在学校受到学校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孩子追逐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第一千一百八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监护人将监护职责委托给他人的,监护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托人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由学校和孩子家长按照过错承担责任。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未满18周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个时候的孩子认知能力较弱,无法自己照顾自己,离开家长到学校后,实际上学校就担负了照顾孩子的主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现孩子受伤的情况,学校应当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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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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