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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广东可以不可以办离婚

婚姻家庭
2023-06-14 01:03:06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你好,夫妻双方均为广西户籍的,不能在广东办理离婚证。一方为广西户籍、另一方为广东户籍的,可以在广东办理离婚证
  • 你好!这个你可以去起诉离婚的
  • 双方协议离婚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 你好!可以在这边办理离婚的
  • 不能,办理离婚证,双方带户口本和身份证,离婚协议,到户籍地民政局办理离婚。异地现在不办理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下情况下不得办理离婚手续:
    (1)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当事人属于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4)不得办理离婚手续的其他情况。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要看情况。如果现在双方户籍有一方迁入广东的,可以在广东的户籍民政局办。如果双方还都是广西户籍的,则只能回广西办。没有结婚证办理地民政局的规定,但是有户籍地民政局的规定。
    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
    2.如果双方不同协议离婚,则需要到被告住所地(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但是经常居住地与住所地不一样的,以经常居住地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居住满1年以上的地方)的基层法院诉讼离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你好,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则应该回原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若果协商不一致,则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
  • 你好,如果你的户口所在地,现在归属于广东,那么就可以在广东离婚,因为结、离婚手续,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所以想要办理离婚,只能去户口所在地的登记大厅。
  • 不建议把离婚作为解决婚姻家庭矛盾或问题的唯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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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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