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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阳台窗户角墙皮脱落,实际是渗水问题造成的,在保修期内已维修三次,都是重新刷腻子做油漆,并未解决渗水问题。今年5月7号又再次报修,6月11号联系我说维修,我没时间,物业遂取消报修单,理由是,2月底到保修期,说我报修的已经超过保修期了。

房产纠纷
2023-06-13 22:03:50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这种说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损害的发生实在保修内,不存在超过保修期问题。
  • 在质保期内未规范修复的,可以从最后一次维修后计算保修期
  • 你好,具体情况是什么样的,渗水原因是否明确?
  • 您好,在保修期内未维修好时间顺延
  • 你好,具体事情可以简单描述一下
  • 具体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
  • 房屋墙面渗水,如墙面的保修期尚未届满,业主应该及时联系开发商维修。开发商拒绝维修,或拒绝承担业主自行维修的费用,业主可以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方式维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 法律分析:阳台漏水物业没有责任,阳台漏水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在保修期之内漏水,另一种是过了保修期漏水,处理的情况是不同的。新小区业主的商品房保修期是10年,前五年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保养,后五年是物业公司负责维修保养,在这个期间是免费的。过了保修期也可以请物业维修保养,但是需要有偿服务。铝合金窗的防水密封层次不够,密封橡胶老化变硬会出现裂缝。最严重的是铝合金窗结构腔内没有排水通道。在室内外风压差作用下进入铝合金窗结构腔内的雨水,没有排水系统及时排出,造成水压,顺着墙体渗漏。铝合金窗与墙体之间的结合点是容易渗漏的部位,没有按要求填充材料,如防水水泥砂浆标号不对、填充时在窗框与墙体间留有间隙,特别是有转角或连通形式的门窗,没有对应的连接杆件进行严格密封,都会造成雨水渗漏。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 房屋外墙渗水业主维权可以要求开发商限期整改,赔偿整改期间延期交付的损失;不能修复或难以通过修复解决、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业主可以要求退房,由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 防水的保修期比一般事项的保修期要长,一般为五年。首先确认是否过了保修期。另外报修时在保修期,对方就有义务履行保修义务。
  • 根据您提供的情况,物业方的做法似乎不太合理。即使您的报修时间已经超过了保修期,物业方也应该在发现问题后及时进行维修,而不是仅仅因为保修期已过就取消报修单。
    另外,如果渗水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那么重新刷腻子做油漆只是治标不治本的做法,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建议您再次联系物业方,表达您的意见并要求彻底解决渗水问题。如果物业方依然拒绝维修,您可以考虑向相关部门投诉或者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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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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