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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长丰起诉的离婚这边办理态度太差,我可以转回自己老家办理吗

婚姻家庭
2023-06-13 19:14:54
共有1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只能在办理结婚证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或到对方户籍地法院
  • 需要到一方户籍地办理离婚登记。也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 可以撤诉,到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办理。
  • 你好!被告的户籍地或过去一年经常居住地在哪儿?
  • 你好,需要在对方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 可以撤诉但是最好是得有理由才可以。
  • 有管理权的一般是转不了的
  • 法律分析:可以办理,在男方或者女方户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都能办理。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1、法律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你可以根据你们的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确定受诉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 离婚一定要回到户口所在地,不能在外省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提供帮助
  • 不可以,诉讼离婚只能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
  • 你好,需要看双方的户籍地以及经常居住地,哪里的态度都差不多
  • 你好,可以转回自己老家办理
  • 法院受理后,如果对方没有提出管辖权异议,法院未裁定移送管辖,原告是不可以蒋案件转回老家办理的。
  • 如果被告所在地在老家,可以撤诉,重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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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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