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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对方赔付少

交通事故
2023-06-19 10:48:4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发生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部门划分责任,确定责任人,根据责任认定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 要根据事故的责任划分以及人员受伤程度多方面因素进行赔偿
  • 你好,如果认为对方赔付少,可以到法院起诉。
  • 可以进行起诉获得更高赔偿

  • 法律分析:发生交通事故时,交通事故的肇事方对受害者进行赔偿是法定的责任,任何人都不得拒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肇事方不愿意赔偿的,作为受害方可以如下处理,对肇事车辆及财产进行财产保全, 可以要求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支付医疗费等。人身受损的,提交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证明书、转院证明书。医疗费发票、伤者误工工资证明、护理人员的工资证明、残疾用具价格证明、供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交通费住宿费发票等,财务受损的,提交财务损失评估报告,维修发票,提供诉讼请求中具体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中赔偿的钱太少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协商或者直接提起诉讼,一般责任人应当赔偿人身损害费用和财产损害费用,人身损害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
    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如:车祸是否构成伤残或死亡;是否有财产损失;保险是否有第三者等商业保险;保额为30万元还是100万元等具体保额等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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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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