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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妈妈是退休教师,去世了,抚恤金和安葬费都没有,找哪里

继承
2023-06-12 18:11:35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所在单位人事人员:如果教师在退休前仍然在工作单位,可以联系该单位的人事部门或者离退休管理部门,了解相关的领取流程和具体操作。 2、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机构:如社会保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可以查询当地社保管理机构的政策规定及办理流程。 3、教育行政部门:如果是国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划拨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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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退休教师死亡后其妻待遇:
    1、可以领取教师生前二十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如果妻子无养老金可按月领取遗属津贴。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退休教师死亡后,其家属有能力赚钱的,则只能领取一次性领抚恤金和丧葬金,不会每个月再领钱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退休教师死亡后丧葬费标准是什么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退休职工不分因公与非因公死亡,其丧葬费均按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四个月的标准执行;
    2、遗属补助标准,遗属生活困难补助,由死者生前所在单位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
  • 退休教师去世,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丧葬费、抚恤金,如果其配偶未有经济来源,可以向当地教育申请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标注各地有异,农业户籍、城镇户籍的也有差别。
    办理时需要向原单位提供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身份证等资料,由原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表上报,其中遗属补助由工会机构代为办理。被批准后的即可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
    关于丧葬费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教师去世,继承人可以按照规定领取到丧葬费、抚恤金,如果其配偶未有经济来源,可以向当地教育申请遗属补助,遗属补助标注各地有异,农业户籍、城镇户籍的也有差别。办理时需要向原单位提供当事人的《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身份证等资料,由原单位依据实际情况制表上报,其中遗属补助由工会机构代为办理。被批准后的即可领取丧葬费、抚恤金及遗属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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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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