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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了,和解协议签了也赔偿了,不过当时没做伤情鉴定,现在感觉头疼,眼睛里还有好多血丝,鼻子里面也有血,还能报警嘛?或者说再报警有用吗

损害赔偿
2023-06-14 16:27:1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签了和解协议并且赔偿了的话一般是不能再起诉了。
  • 可以报警,积极争取合法权益
  • 被人打伤后,应及时报警处理。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其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后,无论是对方被行政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可就已花费的医疗、住宿、误工等费用单独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 在被人打了之后报警,公安机关应该在24小时之内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机构做伤情鉴定。伤情鉴定在伤情发生后即应进行,而伤残鉴定则应在治疗终结后一般在出院三个月后进行,病人身体状况比较稳定以后进行,伤者体内有固定物的需取出固定物。如果打架案件已经被公安机关受理,那么需要到公安机关指定的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
    做伤残鉴定需要什么手续
    1、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
    2、病历本、疾病诊断证明书、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X片、CT及诊断报告;
    3、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4、伤残鉴定委托书。接着到当地的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
    :《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十九条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人身伤情鉴定标准和被害人当时的伤情及医院诊断证明,具备即时进行伤情鉴定条件的,公安机关的鉴定机构应当在受委托之时起24小时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在3日内出具鉴定文书。
    对伤情比较复杂,不具备即时进行鉴定条件的,应当在受委托之日起7日内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对影响组织、器官功能或者伤情复杂,一时难以进行鉴定的,待伤情稳定后及时提出鉴定意见,并出具鉴定文书。
  • 被打后要及时报警,派出所受理案件后在24小时内给受害人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到法医鉴定部门做法医鉴定;眶内壁骨折,是轻微伤。
    见:法律依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自 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5.2.4 轻伤二级
    f) 眶壁骨折(单纯眶内壁骨折除外)。
    5.2.5 轻微伤
    d) 眶内壁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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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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