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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业主已收房,但是没有装修,阳台窗户没有封,导致下雨积水到整个楼面,渗水到我房顶,请问这个属于哪个责任?

房产纠纷
2023-06-13 16:30:5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私人阳台,应由楼上业主负责;如走廊的公共阳台,应由物业负责。建议先找物业或者居委会反映情况,同时保留受损证据。
  • 您好,可以帮您索要赔偿,具体情况跟我聊一下
  • 当然是物业和楼上业主的问题
  • 法律分析:下雨外墙漏水到楼下排除人为破坏,未过保修期的由开发商承担,过了保修期应该由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下雨外墙漏水到楼下排除人为破坏,未过保修期的由开发商承担,过了保修期应该由物业或者业主委员会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三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法律分析:楼上业主责任不可逃避,具体到楼上漏水所产生的责任,最好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也只能通过诉讼解决。物业公司没有责任。理由是,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存在的只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如果涉及到维修责任,也仅涉及公共物业、设施的维修责任,至于业主专有部分,除非与业主之间另有约定,否则,物业公司不担责。这个问题在法律规定上涉及的是相邻权及物权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八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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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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