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是患者家属,我父亲今年八十五岁,由于腹部疼痛住院检查,院方做肠镜发现有细肉,说需手术,在手术过程中把肠子划破3cm的口,病人疼痛难忍,这是算不算医疗事故m

医疗纠纷
2023-06-12 14:13:11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能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具体的鉴定结果
  • 您好!是属于医生的原因还是自身原因?
  • 医疗事故的认定标准为: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了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4、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5、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是卫生技术人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品在医疗活动中讳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 医疗事故必须经技术鉴定后确认。 1、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共同要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直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 2、患者一方请求技术鉴定必须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 算不算医疗事故不是随便个人说了定,按规定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一般由医学会组织有关临床医学专家和法医学专家组成的专家组,运用医学、法医学等科学知识和技术,对涉及医疗事故行政处理的有关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结论。如果鉴定为医疗术事故,确定了责任比例,依法可以获得赔偿。
  • 仅就你提供给你的信息而言,构成医疗损害。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