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老人超过八十岁需要交医疗保险。以下情况个人应缴纳的参保资金分别由县民政局、卫计委统筹代缴:
(1)农村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军烈属)、建档立卡贫困户;
(2)城镇及农村居民在子女满16周岁之前领取法律依据:《独生子女父母光荣领证》的夫妻及其16周岁以下子女;
(3)农村双女户一方落实绝育手术的夫妻及其16周岁以下子女;
(4)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指独生子女三级以上残疾或死亡、且未再生育或
收养子女的家庭,包括特扶对象和女方不满49周岁的非特扶对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