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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了就是不定期租凭,我交了一年房租,但是没住满一年,房东若是不退剩下租金,可以告他吗?

房产纠纷
2023-06-15 10:53:17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若你们合同中未约定解除权行使的情形,那么您就需要提前解除事宜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按您所说情况,您也不享有法定解除权,不能起诉要求返还剩余租金。
  • 不定期租赁合同可以随时解除,但应当在合理期限内通知对方。
  • 您好,最好和房东协商房租事宜。
  • 可以起诉的,积极争取退租
  • 租房合同到期房租不付,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同时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不配合,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的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对于房屋租赁合同到期,承租人不付房租的情况,出租人可以先进行催告与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还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租房合同没到期,提前一个月告知房东要退房,房东是可以不退还押金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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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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