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执行后可以再次申请执行。因下列原因终结执行后还可能恢复执行:
1、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后在法定期限内再次申请执行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如发现了已死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遗产或义务承担人。
4、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如被执行人有了可供执行的财产。
5、其他可以恢复执行的情形。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二百五十七条 执行终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